2025年7月30日2时49分,黄浦区福建中路一居民小区车棚产生火灾。报警人称现场火光冲天,多辆电瓶车产生剧烈焚烧,急需消防参与处置。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火速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员参与后发现长约25米的电瓶车车棚连带相邻保安亭堕入火海,浓烟充满。眼看现场有延伸趋势并伴有爆燃声,消防员当即架起救活阵地,仅用5分钟便将明火熄灭。经查询,火灾原由于锂电池热失控所形成的,未形成人员伤亡。
2025年10月20日21时22分许,黄浦区南京西路路口,一辆电瓶车在行进途中产生火灾,消防救援力气敏捷赶赴现场处置。
抵达现场时,电瓶车正在焚烧且伴有浓烟,消防救援人员敏捷铺设水枪施行救活,明火被很快熄灭。因火势迅猛,电瓶车终究被烧得只剩空架,所幸电瓶车车主反响敏捷及时撤离,事端未形成人员伤亡。
禁止在未执行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所、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瓶车。
禁止在人员密布场所和住所建筑物的公共门厅、分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禁止选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办理规则的方法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车辆应防止充电时刻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守,一旦电池、电线等呈现一些显着的反常问题,极易引发火灾。